根据《教师资格条例》、《〈教师资格条例〉实施办法》、《浙江省实施〈教师资格条例〉细则》(试行)的有关规定,取得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者经申请报名、现场确认、体检及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等程序,拟认定赖钧等23同志具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,汪姚慧等44位同志具有小学教师资格,周琳霞等38位同志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。现对拟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进行公示,征求广大教职员工及其他干部群众的意见。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反映问题的方式:在公示期限内,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的形式,向县教育局反映公示对象在身份、学历、普通话水平、思想品德、及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。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。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。
二、要求:反映问题要本着对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,实事求是,真实准确,反对借机诽谤诬告。
三、公示时间:2023年12月1日-12月7日
四、公示联系科室:开化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;地点:开化县城关镇永吉二路4号行政中心1304室电话:0570-6012795
五、经公示无异议人员,教师资格证自取的请于12月8日到县教育局1304室领取,选择邮寄的将于12月15日前由邮政快递送达。
附:拟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名单
初级中学教师资格(23人) | |||||
赖钧 | 陈欢 | 江柳燕 | 江慧敏 | 余怡毅 | 余艳 |
操晨星 | 张易智 | 程维维 | 黄勇枝 | 周含琴 | 沈高福 |
王紫笑 | 廖文琪 | 陈悦悦 | 曾丽诗 | 汪晓瑜 | 汪康纪 |
吾佳慧 | 方雨琪 | 江琼苑 | 洪梦真 | 汪哲琦 | |
小学教师资格(44人) | |||||
姚慧婷 | 姚媛 | 刘春婷 | 朱雅惠 | 左菲 | 鄢慧玉 |
余菁 | 林杨 | 徐飞燕 | 叶徐洁 | 詹利萍 | 汪诗雨 |
汪姣姣 | 余君婕 | 汪乐菲 | 郑超 | 汪未希 | 朱雪婷 |
杨艺萍 | 叶小碟 | 魏如意 | 徐俊豪 | 程凯燕 | 汪丽娟 |
朱春燕 | 鄢世浩 | 徐艺琳 | 汪晓雪 | 汪琳 | 郑微 |
吴佳蕾 | 汪月 | 留静 | 詹炜雯 | 丁盈 | 汪霞丽芳 |
吴佳慧 | 何晴 | 张婷 | 江雨菲 | 张小翠 | 应晓苇 |
方瑜 | 徐巧云 | ||||
幼儿园教师资格(38人) | |||||
周琳霞 | 傅钰婷 | 江明月 | 郑倩 | 朱紫嫣 | 程玭君 |
赖海圆 | 朱琬 | 余雅月 | 余娅琳 | 丁雅雯 | 余诗 |
余海燕 | 廖佳艺 | 吾慧琴 | 程可慕 | 赖薇薇 | 程丽惠 |
方瑜茹 | 胡霞芬 | 汪精旋 | 吴培桢 | 朱琳 | 汪雨婷 |
潘旻蕾 | 方小凤 | 赖春芳 | 余诗韵 | 方琎怡 | 曹晨煜 |
江云燕 | 郑秀君 | 丰林珠 | 俞健硕 | 叶霞 | 童张纬 |
叶珏秀 | 郑惠卿 |
开化县教育局
二○二三年十二月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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